学院将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等原件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真实身份的,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在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性的基础上,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考生实际情况,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组建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评议方式可采用评分制和表决制相结合的形式。
一、评议时间、地点
评议具体时间:2025年3月23日上午8:30
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一楼会议室(101室)
二、评议内容
(一)职业素质评议。通过面谈、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评议,职业素质评议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即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上传招聘系统的所有材料原件,包括如下材料:
1.学历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及在读期间学校的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须携带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博士后须携带博士后证书。
2.科研业绩:(1)论文:第一作者论文须携带论文检索证明(由图书馆出具)及论文全文,近期发表未收录论文须携带DOI号、分区证明及论文全文;通讯作者论文在第一作者论文要求提供的基础上,提供第一标准项目佐证材料。(2)主持项目、成果获奖、专利等:须携带相应获批文件。(3)出版物:须携带包含封面、作者页的出版物原件等。
3.有工作单位的须携带聘用合同。
4.符合条件需要安置配偶工作的,需携带结婚证、配偶简历等佐证材料。
(二)专业能力评议。专家采用评分与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分方式按下述办法进行。
1.学历背景、科研业绩成果评议、评分
学院参考《内蒙古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党发〔2024〕29号)文件中的评价指标,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发表论文、主持课题等进行评分,得分为A。
2.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评价、评分
通过应聘人员做学术报告(10分钟)、答辩(5分钟)的形式,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评分,得分为B。
请应聘人员制作学术报告PPT并存入U盘,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01会议室,将学术报告拷入学院电脑。
3.评议结果
设置权重系数Ka、Kb,其中Ka权重为80%,Kb权重为20%。
专业评议得分(C)=学历背景、科研业绩成果得分(A)/1.4*Ka+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评价得分(B)*Kb
评议专家参考评议得分以投票表决方式2/3以上通过决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评议成绩在线录入招聘系统,并通过系统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相关事宜。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