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 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专长,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内农大教字〔2025〕14 号)以及教育厅、学校相关规定,结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及人才培养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金华、张银花
副组长:王平平、王丽、王利清
组 员:张建新、鲍晓艳、房文双、高翠玲、汪海玲、马建荣、 乌云高娃、伊丽娜、郑黎阳、仁庆苏布德、马可心、陈玉双、苏日巴特、苏 日娜
( 二)主要职责
1.严格遵循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明确拟转入人数、转入条件、审核流程等核心内容。
2.组织开展本学院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及家长相关疑问。
3.负责接收学生转专业申请,完成资格初审、材料审核、考核组织等具体工作。
4.审定本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5.做好转专业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存档管理工作。
6.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处及师生的监督,及时处理转专业工作中出现的异议和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在校一、二年级的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 二)学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申请转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相关专业。
( 三)其他情况学生转专业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休学创业取得显著成果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可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申请, 并予以优先考虑。属“项目”学生的,在对应“项目”专业内转专业;
2.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可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申请,并予以优先考虑。 属“项 目”学生的,在对应“项目”专业内转专业;
3.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的学生,经重新参加高考再次被我校录取,入学报到后可申请到原专业就读,入学满一学期后可转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原专业。经学院组织认定后,在原专业修读合格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可予以认定。
4.学生转专业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申请条件
( 一) 申请转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习态度端正,品行表现优良。
3.无补考或重修记录;截至报名截止日,所修全部课程平均绩点 (GPA)、核心课程平均绩点(GPA)均≥3.0( 以内蒙古农业大学可信电子凭证系统下载成绩单数据为准);
4.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相关专业:
1.在校学习期间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及专长,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转专业申报要求的;
2.有专业相关领域特殊专长并取得相关成果(如学科竞赛获奖、 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转专业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后可更好地发挥其专长的;
3.因发现有某种疾病、身体特殊原因或学习困难,经学校指定医院鉴定或相关部门评估,已不适合或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适合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复学后,因 自身发展规划确有转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习需求的;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如急需紧缺专业调整)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以及录取前与学校有明 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2.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做退学处理的;
4.其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四、工作程序
转专业工作一般每学年(原则上为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初)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每位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 (类)志愿,并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复 员军人转专业时间可根据复学时间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复学后 1 个月,规定时间内如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 一)转专业具体流程
1.学生于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转出及转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相关专业的申请,并向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19)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完整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XX 专业转专业转入申请表》( 附件 1 );
(2) 内蒙古农业大学可信电子凭证系统中下载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成绩单》;
(3)转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转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学生无处分证明;
(4)个人申请书,内容要求阐明转专业动机、学业规划及专业认知等;
(5)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发表作品、志愿服务证明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19);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邮箱详见学院官网),邮件命名为“转 专业申请-姓名-学号”。
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转专业所有过程材料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做好存档工作;
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根据核心课程平均绩点(GPA) 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核学生的成绩、排名、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公示录取名单,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学信网备案。
6.其他转专业符合本方案相关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转专业申请和佐证材料,经转出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审核通过并分别公示(各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 组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学信网备案。
五、拟转入人数及相关要求
( 一)转出人数
原则上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 二)转入人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原则上不少于 本年级该专业在校生总数的10%。各专业具体转入名额,结合本年级实际在校生规模、教学资源承载能力统筹核定。
六、学分认定
转专业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学生,学分认定按照学校学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转入学生需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 2),将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进行比对。对于课程名称、学分、教学内容基本一致的课程,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认定学分;对于内容相近但学分或学时存在差异的课程,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分折算或建议学生补修差额部分; 对于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差异较大的课程、未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等,学生需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重新修读相关课程。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协助学生完成已修课程学分的核对与认定工作,指导学生制定后续学习计划。
七、附则
(一)本方案适用于申请转入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校本部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附件2-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转专业转入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0471-4309256
nndrw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