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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玲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11 16:09 编辑:陈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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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玲,女,蒙古族,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讲师,国家中级社工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现任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社会工作教工党支部书记、青苗社会工作服务站主任。内蒙古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内蒙古医院协会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呼和浩特市沐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曾多次获得内蒙古农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励。主持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重点课题项目1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等其他省部级项目6项。参编教材1部,专著2部,其中,著作《乌兰夫民族思想研究》于201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排名第四)。在国家核心期刊以及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社会组织如何助力服务型政府构建”等学术论文13篇。面向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主要讲授《个案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西方社会思想史》、《老年社会工作》、《城市社会学》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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