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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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8-11-20 10:41 编辑:陈井平
周红格,男,1971年生,汉族,副教授,法学博士。
先后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讲课程:民法、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法学导论。
发表论文20余篇,代表作有:
1、论循环经济立法中的基本激励制度——以回归人性为基础.
2、论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源于对美国联邦动物福利法的思考
3、牧业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之检讨与对策——基于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思考
4、制度变迁、集体行动与循环经济的发展——以循环经济的制度推进为视角
5、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体系研究
6、突出实践教学,注重能力培养——论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构
主编或参编代表教材包括:《国家公务员制度》、《新编经济法》(一二三版)、行政处罚法教程等;专著一部:《送法下乡——道路交通事故》。
主持或参加代表项目包括:
1、中欧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草原环境的法律保护
2、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环境资源保护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比较研究
3、教改项目:法学双语教学研究
4、优秀网络课程:民法一
5、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民法一
6、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和谐社会视角下的蒙古族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研究(12BFX006)
社会兼职:
兼职律师;曾任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内蒙古法学会会员、内蒙古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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