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行政管理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法学教研室、蒙汉双语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五个教学实体,并设有MPA教育中心、草原文化研究所、法律援助中心、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等教辅和研究机构。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学三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4人,硕士学位20人。在校本科生1311人,在校硕士研究生411人。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已向区内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输送了四千余名毕业生。本科生考研率逐年提高,考取的学校有武汉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全国著名学府,研究生中考取南开大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和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的学生十余人。
学院立足于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大力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的科学研究,承担科学研究课题3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8项,科研项目总资助金额达200余万元;出版专著20余部,主编教材 10 多部,副主编和参编教材多部,发表论文400余篇。学院通过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了雄厚的学科积累,为教育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环境 。
行政管理(学制4年)
◆本专业于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旨在培养汉语、蒙汉双语复合应用型人才,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于内蒙古党校、天津理工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伊利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现有专任教师由来自南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内蒙古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的博士、硕士组成,是一支富有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校内设有电子政务、公共危机管理等课程实验室,校外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等单位联合建立了专业实习实践基地。
◆主要课程: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等。
社会工作 (学制4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达到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专业标准要求的汉语、蒙语双语复合应用型人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现有专任教师12人,由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信州大学、日本千叶大学、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博士、硕士组成。校内设有综合社工实验室,校外与多家社会工作机构和政府机关建立了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就业方向有民政、司法、企业、学校、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心理学、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等。
法学(学制4年)
◆本专业于2005年开始招生,旨在培养汉语、蒙汉双语复合应用型人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专任教师由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的13位硕士、博士组成,数名教师兼任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是一支富有朝气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人才培养在加强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加重视学生实务能力的提高。校内设有模拟法庭,校外与内蒙古司法厅共建法律援助中心,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京师、盈科等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协同育人基地。学生曾多次在内蒙古高校法学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中取得佳绩,学生社团“法律援助服务站”在中小学普法宣传、青少年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社会服务活动。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