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资讯】2020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招聘137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于1984年组建上划,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下辖14个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和109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营销部),主要负责全区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卷烟销售、烟叶生产经营等工作。近年来,内蒙古区局(公司)坚决贯彻中央、行业决策部署,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责任文化新理念凝心聚力,在保障国家、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就业、脱贫攻坚、打假打私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推动全区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广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热烈欢迎大家踊跃报名,让我们携手担当、砥砺前行,共同打造祖国北疆烟草事业亮丽风景线。
本次招聘,我单位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开展报名、初面、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受疫情影响学校安排延期毕业,毕业生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书面认证材料。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毕业生要求在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在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烟草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相关要求;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即:
(1)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在职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
(2)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行业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不得应聘下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也不得应聘行业内上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和参加公务员考试在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8.身心健康状况良好,具备符合岗位和专业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地点在偏远县(旗)的,环境相对艰苦,请在应聘前一定要了解工作地实际情况,尤其是非当地生源,要综合考虑家庭状况、个人适应能力等情况,慎重选择、严肃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员工共137名,具体岗位、数量分布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和招聘网站。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即表示完全清楚并理解,认可并同意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投递简历报名。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5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招聘网站按照要求报名并上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除在网上填报外,还需作为附件上传的报名申请材料如下:
(1)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2,本人自行下载签字后扫描上传);
(2)近期正面电子照片(只支持jpg格式,照片大小请不要超过500K,最佳大小为70*100像素的一寸证件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生证(逐页扫描后合成PDF文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截图(确保验证码清晰,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6)经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
(7)主要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的文章以及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相关认证材料。
5.心理测试。报名申请材料上传后,请点击完成“心理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才算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及时拨打招聘服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初面
通过审查报考人员条件筛选简历,确定参加初面人员。初面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参加初面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岗位需求,报考人员条件、心理测试结果、初面结果、与申报岗位的匹配度等,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将提前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接受审查,报名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写作,采取闭卷方式,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将根据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确定并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并取得对方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笔试时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参加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8,县级单位特别是偏远县(旗)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出现实际报名参加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可在参加初面人员中择优调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入围面试筛选比例,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公示期3日,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电话,未能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可自愿查询个人笔试得分。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视为有效。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笔试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笔试期间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根据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面试人选并取得对方是否参加面试的确认。如入围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参加面试,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可在进入笔试人员中择优调剂。
(六)成绩合成排名及公布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及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 “公告公示”栏公布拟考察对象名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3日,同时公布综合成绩查询电话,未能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可自愿查询个人综合成绩得分。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考察环节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取消拟录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择优调剂。
(八)公示与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研究,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
3.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需提供齐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录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报到时未同时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和报到证。
2.报到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
3.录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拟录用人员一般于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选择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招聘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受疫情防控客观因素影响,如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再次进行公告。
3.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将根据本次招聘的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区局(公司)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补录。
4.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培训、辅导班,不向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任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班、辅导班、教材、复习资料等均与本单位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整个招聘过程请确保手机畅通,由于无法联络导致失去应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及所提供报名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不实报名信息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7.对报考人员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考察阶段隐瞒既往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今后不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应聘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五、招聘服务咨询电话:18668939920,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
六、本次招聘政策由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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