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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9-19 15:03 编辑:马建荣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选拔组织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组 长: 张银花

副组长:李金华 张红梅 于翠英 王利清

成 员: 张建新 阿茹罕 鲍晓艳 周红格 房文双 乌云高娃

    马建荣 马可心 苏日巴特

二、推荐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政治态度正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有理想抱负,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关心集体,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以学生处文件为准)。

(二)修读的各门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加权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达到80分及以上;成绩合格但又选择重修的课程,以最高成绩计。

(三)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达到规定要求(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托福考试成绩80分、雅思考试成绩5.5分;蒙授文(理)科(指高考招生录取的蒙授文科、蒙授理科)班学生在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但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等级考试四级成绩不得低于45分。

(四)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前三分之一(英才基地班学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前二分之一)。

(五)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达50分及以上。

四、推荐对象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申请。

五、总成绩

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成绩组成,保留两位小数。

(一)学业成绩是指修读的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4年制本科生的学业成绩计算期为1~6学期(三学年),5年制本科生为1~8学期(四学年)。

(二)综合表现成绩是指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所获得的加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1.科研成果。学生本科阶段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科研论文以及获得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可予以加分(详见表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表1 科研成果加分表

2.竞赛获奖。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主力成员(全国赛国家级奖项前5名、省部级奖项前3名、校级奖项第1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双创”等活动获奖者,可按照赛事及获奖情况所对应的级别予以加分(详见表2);参加国际赛事获奖可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表2 竞赛、“双创”活动获奖加分表

3.参军入伍服兵役。符合推荐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0.1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者加0.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直接推免。

4.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推免程序

(一)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并公示。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三)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经批准后予以公示。

七、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审核认定

(一)学生需提交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等科研成果材料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提交的材料,审核鉴定通过后,参加公开答辩,答辩通过者优先推免。

八、学生申请材料

(一)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成绩单(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成绩单,成绩单以“身份证号码_姓名”命名,成绩单必须严格按命名要求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的成绩单无法上传至推免系统,请务必认真对待。

(三)外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四)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单(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五)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能证明学生学业、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材料(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六)书面申请书。

上述各种证书均为复印件(A4纸),书面材料应打印(A4纸),发表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需同时提供原件备审核。所有材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规范、整洁,按1,2,3,4,5,6的顺序装订(不加装封皮),一式两份交学院,其中一份随上报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另一份留存学院。

九、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9月18日-9月19日,学院制定并公示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含遴选指标体系)。

(二)9月20日-9月21日,学生向所在学院申报。

(三)9月22日-9月25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结果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9月26日-9月27日,学校审核。

(五)9月28日-10月11日,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 

十、上报材料要求

申请学生务必于9月21日上午9: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19),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或材料的替换、补充。申请材料包括:

(一)学生申请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备审核的原件统一放入一个档案袋中,推免工作结束后按通知领回原件。档案袋上粘贴或写明所提交原件的清单);

(二)推免汇总名单(见附件2);

同时将汇总名单Excel表格、《内蒙古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PDF版成绩单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ndrwy@126.com。邮件以“姓名-推免申请材料”命名,直接添加上述三份材料电子版附件,无需汇总在一个压缩包内。

十一、支教研究生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工作由学校团委负责,详见学校团委有关通知。

十二、工作要求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要主动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因违纪受处分或因本人原因不宜推荐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各单位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推免工作。对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电话:0471-4309256。

(五)学院推免工作的监督与信访举报,电话:0471-4318664

 0471-4309254,电子信箱nndrwy@126.com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2024届毕业生推免汇总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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