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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院承办内蒙古农业大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9-12-06 22:15 编辑:

12月4日晚,内蒙古农业大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于东区逸夫楼模拟法庭进行。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王忠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曹渊清,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张银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刘晓豹,呼和浩特海关法规处处长赵晓兵,呼和浩特海关法规处调研员解琼,呼和浩特海关法规处科长郭俊峰,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关工委委员教授云月华出席了本次活动并担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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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初赛、复赛,共有8名选手进入决赛。比赛过程中,有的选手慷慨激昂地分享自己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有的选手从宪法的含义开始,用案例剖析宪法的重要性和权威性,有的以宪法小故事为开端,阐明了宪法的重大意义。选手们用质朴的语言讲述着他的对宪法的理解,表达了自己内心对宪法的敬畏之情,给在场观众留下深刻印象。最终,8号选手宋瑷琦同学的演讲受到评委的一致认可,获得一一致认可,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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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校园贷之伤》在演讲比赛后上演,由我院学生自己完成故事的策划、演出和案情的分析、辩论等。故事中,被告人张明谎称自己是名校贷、优分期等公司的代理,以帮助这些公司刷单为由,欺骗被害学生刘辉、杨乐,让其在这些公司办理贷款以及分期贷款买手机、电脑等业务,张明变卖之后将这些钱用于给学生好处费、分期为学生还款和自己高额消费。随后,被告人张明为了催收贷款,非法拘禁和殴打刘辉,并盗窃了刘辉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和现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张明犯诈骗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刑期12年,并处罚押金20万元。本次模拟法庭向学生们讲述了校园贷的危害,有利于让在校大学生对校园贷保持警惕,要理性消费,不攀比,不爱慕虚荣。同时,庭审现场的亲身体验也向学生展示了法律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更激励学生要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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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是我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四届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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