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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工会工作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8-29 15:22 编辑:马建荣

第一条 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行政工作的协助监督作用,并及时取得党政组织的支持,协同党政、抓好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的大政方针的学习贯彻。

第二条 根据学校工会的工作计划和布置,定期召开学院工会例会,结合学院发展实际部署我院工会工作,做到年有规划,学期有计划,月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第三条 结合形势,做好教职工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四职”、“四有”教育,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第四条 关心教职工生活,关心女职工“四期”保护,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

第五条 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我院工会的自身组织建设,加强工会班子的思想建设。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我院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第六条 认真、准时参加学校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按时出席,不迟到,不早退。在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保证教职工代表准时参加,不缺席,并及时向教职工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七条 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增强学院工会参政议政的力度和透明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05年4月15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学院工会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二、配合党委宣传统战部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在教职工中开展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三、会同学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做好其他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四、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五、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办好教工活动中心。

七、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积极帮助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为广大教职工多办好事、实事。

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院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九、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十一、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和管理。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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